日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9日 分享到:

2019年5月23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日安发〔2019〕20号)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 10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号),结合我市重点工作安排,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全市于6月1日至6月30日统一开展。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70周年、日照地级市建立3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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