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省属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划转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3月1日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447号),同意实施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
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济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对济钢炼铁、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冶金废渣进行深加工,实现废渣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并供应石灰石、石灰、脱硫剂、精炼剂、废钢等炉辅料产品。
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23日,是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内,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石灰石、活性石灰。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负责人为董德明。
2016年1月,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签订《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一期)石灰窑项目合同》(甲方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乙方为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与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及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共同签订《炼钢用石灰窑合同补充协议》(甲方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乙方为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和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协议中将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增加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一期)石灰窑项目合同》中的乙方,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和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共同享有和承担原合同中关于济南鲍德炉有限公司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石灰焙烧系统(一期)主要包括原料储运系统、1#、2#、3#环形套筒窑煅烧系统、成品储运系统、脱硫剂制备系统、综合电气楼、煤气加压系统及生产辅助设施。
本项目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28日主装置安装完毕。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产品转炉用石灰、精炼用石灰、脱硫剂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副产物为二氧化碳,无中间产品,原辅料中无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属一般工业建设项目。
根据《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六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我公司受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的委托,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以及其它相关的法规、标准、文件,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多种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进而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验收评价报告。
2019年6月18日,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组织专家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石灰焙烧系统(一期)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组依据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